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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崖矿区法院公开审理三起贿赂案件
 
http://www.qhnews.com   柴达木日报  2011-12-05 10:35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茫崖矿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三起贿赂案件,一审以被告人马本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被告人方益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合并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以被告人张泽峰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0年,被告人马本来在任西部钻探青海钻井公司副经理期间,先后收受其下属西部钻探青海钻井公司生活服务公司经理方益民(另案处理)所送的现金70000元;2007年至2011年,被告人方益民在任西部钻探青海钻井公司生活服务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取现金454000元人民币;2009年至2010年,被告人方益民在任西部钻探青海钻井公司生活服务公司经理期间,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给其主管领导西部钻探青海钻井公司副经理马本来(另案处理)行贿70000元人民币。2005年底至2008年,被告人张泽峰作为花土沟华洋冷冻水产经销部合伙人,与另一名合伙人王福永(另案处理)经商议后多次向曾担任青海石油管理局井筒工程公司生活服务站站长以及井下作业公司生活服务站站长等职务的董光玉行贿人民币4万余元。董光玉则利用其职务便利,在2005年下半年到2007年初为华洋冷冻水产经销部提供免费存放冷冻水产的冷库。并且,被告人张泽峰伙同王福永于2009年8月及2010年11月,分两次向时任西部钻探青海钻井公司生活服务公司经理的方益民行贿人民币共计10万元。方益民则利用其职务便利,使钻井公司生活服务公司采购华洋冷冻水产经销部的货物。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本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70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方益民在任西部钻探青海钻井公司生活服务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54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方益民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给其主管领导西部钻探青海钻井公司副经理马本来行贿人民币70000元人民币,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被告人张泽峰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人民币共计1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作者:何延生)

 
 
  编辑: 陈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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